“如我在案”、善意执行,彰显司法温度;打击“拒执”、联动执法,维护法律威严;繁简分流、民事“保全”,提升执行质效……2023年以来,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多措并举、“多面执行”,在保护民生、兑现权益、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升执行能力和水平,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寓法于理有温度
“感谢法官不厌其烦地开导我,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这样的执行过程让我感觉很暖心。我同意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在邻里的微信群里公开道歉,挽回张某的名誉。”
“我们一直是好邻居,只要能在微信群里澄清事实,我也不和陈某计较了。”
日前,一起侵犯名誉权案件当事人陈某与张某冰释前嫌,他们对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寓法于理的调解连连称赞。
“当邻里纠纷对簿公堂后又申请强制执行,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将判决执行到位,更需要帮助修复邻里关系,解开他们的‘心结’。”执行法官说。
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始终秉持着“如我在案”的精神,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不久前,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强制腾迁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陈某、唐某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申请执行人将二人诉至法院。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某名下的一栋别墅。执行法官在对该房屋进行勘查时,发现房屋内高档物品较多,如果强制腾迁可能给被执行人造成损失。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陈某、唐某未果,后从唐某的亲属口中得知唐某因患疾病一直在外地治疗,当即奔赴千里之外找到唐某,耐心劝说其主动配合腾迁。最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唐某的丈夫陈某按照约定时间回到长春市,用时3天将房屋腾空,并配合法院将房屋钥匙交给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为尽快实现胜诉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从不敢懈怠。”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海峰说。
强制执行显威严
“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韩某了,他就在小南街市场,你们快来!”
“好的,我们马上组织干警出发!”
2023年11月21日13时,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接到一通紧急电话。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在某地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把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
2021年7月,韩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史某借款4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还款期限届满后,韩某并未及时还款。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韩某偿还史某借款本息。韩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史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韩某玩起了“躲猫猫”,拒接电话,也不按规定申报财产。
执行法官经工作找到韩某后,对其不按规定申报财产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韩某当即表示愿意分期还款。最终,史某与韩某签订了调解协议,韩某现场给付1.5万元,并承诺余款分期支付。
2023年以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采取搜查、拘留等强制手段,有效破解了一批长期未结案件。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共治,针对拘留难、查人难等难题,将拟拘留的被执行人名单移送至公安机关协助执行。2023年,法院共采取拘留措施5人。其中,送拘1人,4人在拘留过程中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优化流程见实效
为加大案件执结力度,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调整了人员结构,全面推行案件“财产查询集中前置”“繁简分流”机制,构建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各团队分工配合、快速响应的执行工作体系。
2022年1月7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保全组,负责全院执行、执行恢复案件立案、执行局质效考核数据统计以及执行调度、案款管理等工作,推进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了执行人力资源效用最大化。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建立的“财产查询集中前置”机制,为新收案件的当事人建立了查询名单,每周两次移送至不动产、公积金部门进行财产查询,实现财产快查快回,有效提升了执行办案效率。目前,法院执行局不动产查询结果反馈时间已经由原来的20余天缩短至1周内。与此同时,法院推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简案组集中受理无财产处置案件、执毕案件,不但提高了结案效率,也为繁案组法官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实现了简案快执、繁案精执。
执行虽艰,使命必达。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强化政治担当,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