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拉开帷幕,大连各区市县、先导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都收到了一份由市安委办印发的《交办单》,上面明确提到在本次检查中需推进完成的工作任务即交办事项、提交反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时间等,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平常工作紧张繁忙,很容易顾此失彼,这份《交办单》来得正是时候,它不仅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间,更让我的责任意识大大增强。”“一份《交办单》,就是一份温馨提示,它是连结上下级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单位是石化企业,责任大于天,安全时刻不敢松懈。身为负责人,及时收到这样一张《交办单》,不仅能更好地明确工作任务和方向,也提醒我及时对下属部门进行督促,定期提出阶段任务和相关要求,对整体工作是一个极大促动。”上述负责同志纷纷表达了对《交办单》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大连市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制度》已于近日开始实施。该项制度是由市安委办结合《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大连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和《大连市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的工作制度》文件精神制定的,这可谓是压紧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一项新举措。
凡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各级领导批示办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市安委会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等上级部门及市安委会开展巡查、督查、检查、考核过程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等上级部门及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需推进完成的工作任务;按照场景化监管要求,明确新业态、新场景的监管部门和协同部门的任务分工等,市安委办将向交办对象发出《交办单》。
交办对象收到《交办单》后,要严格落实并责成专门机构或专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结的,要及时申请延期办理,并按节点报告工作进展,直至办结回复。
安全生产工作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及时办理交办事项的,进行警示提示、约谈、督办。同时,市安委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报送市委市政府。
据悉,《大连市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制度》受到广泛关注,不少职工表示,小小《交办单》促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显著增强,它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本身边指南,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更加严谨务实。
信源:大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