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15时,新和县公安局通过线索掌握,县内某村偏远散种植户阿某家中藏匿毒品(大麻)的嫌疑。
民警接到举报后开展调查,对阿某的住宅进行突击搜查发现,房顶上有正在晾晒的两堆大麻半成品。
阿某供述,2023年9月25日至今一直吸食大麻,大麻来源是犯罪嫌疑人亚某在自己家农田里偷种获得,在其吸食期间,阿某与亚某一起将大麻原植物提取、制作成大麻成品,并与违法行为人艾某一起多次聚众吸食。
该案件共缴获成品大麻814.25克,大麻半成品14.735公斤。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来源:新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