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花蕾
摄影 张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继2022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发布第二批共16件相关典型案例。
“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也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典型案例发挥着一种通过‘小案件’为公众通俗讲述‘大道理’的普法功能,有助于将立法机关制定的‘文本上的法’真正落实转变为社会大众现实‘行动中的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尤陈俊评价。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新时代新征程,更需要榜样的力量、榜样的激励。”杨万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20年6月2日晚,李某林与吴某闲等四人一同就餐后,前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长江大桥下江边码头散步。因琐事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吴某闲跳入长江。李某林随即跳水施救,但救助未果并不幸溺亡。而吴某闲随后获救。后李某林的父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某闲等赔偿因李某林死亡产生的各项赔偿款共80万元。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李某林下水救助吴某闲而不幸溺亡,属于见义勇为,故而综合考虑李某林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原告受损情况等,以《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为依据,判令吴某闲补偿李某林父母4万元。
在尤陈俊看来,人民法院在该案中不仅肯定了李某林的见义勇为精神,而且向社会大众生动传递了立法与司法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褒扬和尊重,从而起到了鼓励人们见义勇为的行为引导作用。
“指引作用是法律应起到的最主要的作用之一。”尤陈俊坦言,指引作用要想在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在与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密切的民事领域得以发挥作用,首先需要人们对法律内容本身有所了解,且人们对法律内容了解得越多,这种指引作用通常发挥得越好。以鲜活的案例方式向当事人传递立法的价值导向及司法政策的导向,是发挥法律指引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更能让当事人有切身体验的途径。
在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中,法院认为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在原告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仍继续进行推销,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侵犯,故而判决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78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尤陈俊认为,这不仅针对当前社会大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电话骚扰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而且借助上述判决结果,向社会大众宣传和普及了《民法典》中有关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加以保护的立法导向和精神。
记者注意到,在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时,首先强调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这批案例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究竟能够起到什么样的导向作用呢?
杨万明指出,期待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在家庭生活中讲文明、树新风、增和睦,人民法院大力弘扬家庭美德,推动树立优良家风,通过司法裁判将《民法典》规定的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规则、打印遗嘱制度、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益落实落地;二是在社会活动中倡友善、促和谐、扬正气,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民法典》,通过明确的裁判规则向全社会宣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三是在经济交往中守诚信、明是非、护公平,契约精神、公平竞争是维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价值理念,市场主体参与经济交往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彰显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记者发现,本批案例也重点选取了一批适用《民法典》保护企业物权、债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安徽某医疗科技公司诉安徽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就是人民法院依法维护企业名誉权,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良性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
本案中,安徽某健康科技公司未经核实,采取投诉、公开发布指责声明的方式,侵犯同行业安徽某医疗科技公司名誉,致使其商业信誉降低,构成侵犯企业名誉权。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安徽某健康科技公司停止侵害、删除发布在网站上的不实信息并登报赔礼道歉,既保护了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在良性竞争中发展。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提出,要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稳健股份公司诉苏州稳健公司、某包装公司、滑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便是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企业字号和商标权益,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
稳健股份公司作为知名医用卫生材料生产企业,商标及企业字号在业内知名度较高。侵权人故意以该字号为名称注册企业,生产销售口罩产品,有组织、有分工地实施严重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法院判决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赔偿力度、认定共同侵权、责令停止使用字号等方式予以严厉惩治,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诠释了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基本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法典》新增添附制度,明确规定添附物所有权归属的认定方式,以及因此造成当事人损害的赔偿或补偿规则,使我国有关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则体系更加完备。在某金属表面处理公司与某铁塔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中,审理法院依法认定添附物的所有权优先按合同约定确定归属,同时妥善解决因确定添附物归属造成当事人损害的赔偿问题,有效维护了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有利于保障诚信、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必须在审判工作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杨万明表示,本批案例注重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市场交易的新制度、新规则,充分发挥《民法典》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功能,强调对《民法典》绿色原则的贯彻,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旨在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与张某新、童某勇、王某平等生态环境赔偿诉讼案中,人民法院判决由国家规定的机关委托修复生态环境,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该案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张某新、童某勇合伙进行电镀作业,后王某平向张某新承租案涉场地部分厂房,亦进行电镀作业。两家电镀作坊雇人在厂房内挖了一口渗井后,含镍废液均通过渗井排放。2019年4月,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测站检测发现渗井内镍浓度超标,严重污染环境。奉城镇人民政府遂委托他人对镍污染河水和案涉场地电镀废液进行应急处置,并开展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生态环境修复、环境监理、修复后效果评估等工作。相关刑事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张某新、童某勇及案外人宋某军有期徒刑,王某平在逃。奉贤区生态环境局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相关修复费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支持起诉。
在尤陈俊看来,本案依法认定生态修复刻不容缓而侵权人客观上无法履行修复义务的,行政机关有权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并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直接主张费用赔偿,既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修复,也为《民法典》施行前发生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借鉴。
助力法典统一正确适用
《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全面系统规范的司法解释清理工作,对新中国成立后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737万件。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成效更加彰显,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尤其是根据《民法典》新规,办理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8067件,让人民生活更加安全、更有尊严;审结环境侵权类案件3502件,促进发展更加和谐、更可持续。
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祥表示,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完成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和制定新的配套司法解释等前期成果基础上编辑《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以下简称《适用大全》),以《民法典》的条文为中心,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权威释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体系化编辑,并基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将有关商事、知识产权、涉外民事关系等法律的具体适用也纳入其中,形成《民法典》司法适用的逻辑体系。
据了解,作者群体主要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同时吸收部分地方法院法官和高等院校中青年学者参加,历时22个月编纂完成。本套丛书是全国首个融纸书、电子书、小程序和网上专区于一体的《民法典》融合出版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郭锋表示,《适用大全》的编辑工作始终遵循便捷实用的价值导向,力求方便法官学法找法用法,使其成为执法办案的权威工具书。
据介绍,《适用大全》是一部服务审判执行、普法宣传、研究教学、生产经营、社会生活的法律适用工具书。一是以《民法典》条文为基础,一揽子查找到相应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快速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更加准确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条款含义。二是借鉴《适用大全》汇集的理论成果、关联规定、裁判观点,结合具体实际总结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三是利用《适用大全》提供的丰富素材,组织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案例工作,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的案例“富矿”,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法典》对人民美好生活的重大作用和重要意义。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0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13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