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龙江检察事业
驶入快车道
刘永志代表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对于赓续红色基因、融入复兴大局的人民检察事业而言,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强化作为意识,提升能为本领,找准善为路径,创造有为业绩,强力推进龙江检察事业驶入快车道、迈上新台阶,坚持不懈为黑龙江省加力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明确要求,让广大检察干警备受激励鼓舞、更加自信自强。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扛起使命责任,积极担当作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
要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更加靠前有力地保安全、护稳定,更加靠前有力地优环境、促发展,更加靠前有力地解民忧、惠民生,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在树牢自信和自强中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更新法律监督理念,持续完善法律监督格局,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更高水平监督办案引领法治进步、助推时代发展、维护公平正义。要在深化改革和管理中提升检察质效,进一步健全检察权力运行制约体系,进一步健全检察工作开展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检察事业发展支撑体系,不断夯实新时代龙江检察事业发展根基。要在淬炼思想和本领中锻造过硬队伍,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石时态代表
在今年初的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充分彰显了总书记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中的崇高威望。
新的一年,江苏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在中国式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坚持以更优履职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依法惩治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劳动就业等民生领域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践行“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院、让检察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理念,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院、监督检察院、宣传检察院。
坚持以更强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切实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
坚持以更高标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员政治轮训,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干就干先进,争就争第一”的争先劲头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创新精神,狠抓业务质效提升和特色品牌打造。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加大领导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加快优秀青年干部培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纠治“四风”,建设清正廉洁检察队伍。
更好能动履职
护航浙江“两个先行”
林贻影代表
2022年,浙江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服务大局、践行人民至上、强化法律监督、从严管党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浙江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最好发展时期”的重大机遇,积极应对“更高履职要求”的挑战考验,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一时代命题,认真谋划推进浙江检察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浙江“两个先行”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浙江检察工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要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依法能动履职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浙江“两个先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持续优化落实检察护企政策;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与依法能动履职相结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助力社会治理。
要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先行优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数字检察“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作用,强化监督案例、场景应用和办案质效管理的综合集成;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要勇于自我革命、建强基层基础,为做好新征程检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培训活动,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持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锻造铁纪担当的浙江检察铁军。
干出新时代江西检察
“第一等的工作”
丁顺生代表
巍巍井冈山,滔滔赣江水。江西充满红色记忆,身处人民检察制度起源地,江西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实施意见,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为新征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最高检和江西省委工作要求,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新时代江西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学思践悟“五个牢牢把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正创新、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西建设。坚决扛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环境。扎实做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江西“红色、绿色、古色”实际,在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创造更多江西检察经验,努力形成良好社会效应。自觉夯实人民至上的政治根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实事”。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进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把解好“法结”和解开“心结”融入办案全流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扎实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政治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精准化监督,实化行政诉讼实质性监督,优化公益诉讼多元化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一体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检察、科技赋能,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凝心聚力干出新时代江西检察“第一等的工作”。
以更高质量履职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段文龙代表
2022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忠诚履职、能动司法,以“争先进、创一流”为目标,坚持“巩固提高、稳中求进、继承发扬、创新发展”工作总基调,以“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奋力推动河南检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1234”总体工作思路,即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目标,实施豫检品牌战略、检察大数据战略“两大战略”,深化质效工程、铁军工程、百院提升工程“三大工程”,不断推动司法理念、履职方式、检察管理、监督能力现代化,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要推动政治建设高质量。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党建与业务、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建设,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要推动服务大局高质量。探索建立统分结合的一揽子服务保障举措,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优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以专业化办案增强服务实效。三要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狠抓监督办案第一要务。刑事检察要突出质效、强化指导。民事检察要加大力度、精准监督。行政检察要稳定数量、探索创新。公益诉讼检察要注重规范、打造品牌。未成年人检察要聚焦办案、统筹履职。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四要推动检察管理高质量。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相统一,健全完善全面、全员、全时考核评价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做实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努力营造“争先进、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五要推动队伍建设高质量。认真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持续推进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推进铁军工程,实施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深入推进百院提升工程,抓两头、带中间,抓帮扶、解难题,抓评选、增活力。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推动法律监督工作
更加法治化实质化全面化
王守安代表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湖北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湖北检察工作极具成效的一年。在最高检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我们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职,以统筹之策应对非常之难,以务实之为力求非常之效,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检察答卷。在今年省两会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得到高度认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湖北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引领,努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树牢正确理念。把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贯彻到每一项具体工作推进中、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上,以理念现代化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二是依法能动履职。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参与流域综合治理,着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更强助力、更优服务。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通过现代化履职方式,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法治化、实质化、全面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狠抓机制落实。下大力气抓好办案影响和风险研判、矛盾纠纷化解、“两法衔接”、一体化履职等机制落实,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品质。五是提升工作能力。持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基层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打造可堪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六是坚持守正创新。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罗春梅代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四川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市场主体突破800万户,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的检察职责日益重大。2022年,四川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督促涉案企业制定合规计划,进行合规整改,在监督考察评估基础上,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提出轻缓量刑建议,促进企业“改过自新”,减少和预防企业再犯罪。为强化合规整改的有效性,全省检察机关联合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明确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要求,规范第三方组织运行流程,实现第三方机制省市两级全覆盖;协同建立省、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聘来自多领域多部门的专业人员组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推动第三方机制专业化、实质化运行。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52件,对整改合规的企业、相关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已办理合规案件的基层检察院数量居全国前列,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理念,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加大办案力度,探索推进刑事诉讼的全流程适用,逐步实现办案常态化;继续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加强与第三方机制各方的沟通协作配合,加大第三方机制适用力度,深化机制建设和第三方组织运行,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积极培育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合规典型案例;切实找准案件背后反映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做实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的
“贵州探索”
王永金代表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贵州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法律监督稳中求进,既保持量的合理增长,又注重质的有效提升,着力从六个方面做实做优。
一是依靠党委领导,强化监督保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在党委领导下着力打通法律监督难点、堵点。同时,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支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二是注重贯通融合,破解监督难题。建立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衔接方式、细化衔接内容,推动形成整体效应;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建立合作机制,探索对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融合;健全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推进法律监督司法处理与党纪政务处分衔接;着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共同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水平。三是探索案件化办理,优化监督方式。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将诉讼活动监督、案件复查、评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等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转变为“办案”模式,解决监督随意性大、权威性不高等问题。按照最高检实质化审查要求,落实自行补充侦查、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公开听证等办案举措,推动法律监督案件办理由“虚”变“实”。四是深化专项推动,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领域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纠正或者监督整改,通过“抓系统”以点带面、深挖彻查,扩大监督战果;通过“系统抓”堵塞漏洞、打防并举,深化行业治理。五是推动融合履职,凝聚监督合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条线树立“一盘棋”意识,制定线索发现、移送工作指引,突出调查核实,努力把跨部门案件线索转化成高质量的监督成果。六是创新数字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坚持实战实用原则,突出一把手“主抓”、业务“主导”、检察官“主研”,抓实数据建设,研发一批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检察日报 特别报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