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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记者采访发现,人们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比较随意,有人仍然选择服用,有人随手扔至垃圾桶。过期药已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为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很容易使之随着雨水、地下水的渗透、扩散,污染水体和土壤。而卖给专门回收过期药品的个人也有风险,因为如果过期药品到了不法商贩手中,“改头换面”后重新流入市场,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药品管理法只规定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不得使用过期药,并未涉及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近年来,国内不少城市开展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大多是热闹一时。公众并未养成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意识和习惯,有的市民即使想交给专门机构处理,也不知道药品回收点在哪里。
过期药回收,亟待打通“最后一公里”。首先,要明确药企责任。在一些国家,药企回收过期药是惯例。以美国为例,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上门回收过期药,拆过的每粒折价回收,没有拆封的按照统一零售价的一定百分比回收。德国各大药店都摆放着如何处理过期药品的宣传册,药店有义务免费回收居民手中的过期药,并将其交给垃圾回收部门进行高温焚烧处理。有关部门不妨通过立法确定药品生产和销售部门的回收义务,运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形式,提高企业履责的积极性。
其次,可结合垃圾分类推行。去年,国家药监局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指出,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可纳入城镇垃圾分类工作统筹部署。各地可将过期药品回收与垃圾分类结合起来,引导公众投放过期药等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转运和统一处置。
最后,要减少过期药产生。有关部门应引导药企加快药品包装改革,推出小规格、少剂量的药品,督促药店落实拆零销售服务,方便患者按需购买。同时,通过加强科普宣传,普及合理使用药品、正确处置过期药品等相关知识,减少囤药和过期药。
文:张淳艺(公务员)
编辑:管仲瑶
审核:徐秉楠 闫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