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青海省检察机关有12项办案指标排名全国前列,有10项指标位列第1名……
这一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83件1850人,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64件,立案95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96份……
这一年,青海省检察机关有12项办案指标排名全国前列,有10项指标位列第1名……
一组组数据、一项项成绩、一次次尝试,是青海省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最好的兑现,是全省检察机关矢志不渝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真实体现。
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
青海省检察机关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落实重大部署、完成重大任务中厚植忠诚本色。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定《关于中央和最高检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查落实办法》,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任务清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及时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点敏感案件、重大决定事项,2022年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2次。
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意见》,把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青海省检察机关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发力点,以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2022年3月,青海省检察机关全面排查洗钱罪可疑线索,共排查上游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92件406人、审查起诉案件578件849人,发现可疑线索26件29人,移送公安机关13件15人。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着力构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协同保护格局。着力打击涉税犯罪,依法惩治利用异地虚开、变票虚开、假报出口等手段抵扣税款或骗取退税的犯罪活动,批捕涉税犯罪案件2件2人,起诉5件17人。合力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深化“断卡”行动,积极推进“断流”和“拔钉”行动,共批捕208人,起诉301人。
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省检察院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青海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组建省级第三方机制专业人才名录库,为全面开展合规改革试点注入“推进剂”。目前,共办理合规案件10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6件。针对久拖不结的涉企业“挂案”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挂案”18件,让企业家放下包袱,安心创业。
助推更高水平平安青海建设
青海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83件1850人,批准逮捕919件137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289件5736人,决定起诉2936件3832人。
2022年,挂牌督办全省首例医疗卫生系统黄国灿等23人涉恶集团犯罪案件以及“11·04”西宁市谈林军涉恶案件、“12·03”海东市蒋涛涉黑案件。
青海省检察机关汲取唐山打人恶性案件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聚焦202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四类犯罪重点案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循线彻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和“保护伞”漏网之鱼,共排查串并四类案件3031件、刑事挂案3552件、重点治安案件19292件,发现立案监督、执法司法不规范等问题线索204件,排查出受到多次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的重点人员82人、行业治理漏洞6个,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35份。
聚焦“高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2022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践行了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
全省检察机关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依托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跨地城、跨流域、时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新路子。开展3次生态公益巡回检察,共收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论案件线索9件,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省检察院制定助力落实《青海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的实施意见,制发为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公益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64件、立案95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69份,通过检察办案有效督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扎实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司法为民不是挂在嘴边的空话,而是实实在在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以检察履职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青海省三级检察机关协同办理了巡游出租汽车未安装计程计价设备问题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全省9个地区共安装出租车计价设备1193台。加强与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公交企业等单位的协同配合,会同公交企业推动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优待政策的全省覆盖。服务“健康青海”,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办理力度,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9件。
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检察蓝”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欠款4757万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以涉嫌养老诈骗立案侦查的案件13件。
组织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5件2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2.978万元。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4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督促监护令”,共发出8份督促监护令,有效督促“甩手家长”履职管教。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起步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最高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