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我的丑衣服穿身上了,没想象中的丑,就还好。再冷一点,大家都穿皮草的时候我穿,应该还可以。不知道是今天暖和还是别的原因,我只穿体恤,还挺热,你说说,还真是。
我觉得我应该收拾一两件给我姑姑穿,她说过好几次让我不要丢掉,她愿意要。但我这几年确实也是时尚款比较多,不太适合她的年龄段了。另外我也不想给亲戚一种我有钱的假象。
最终决定把粉色的托卡给了姑姑,还有一件很久没穿的羊绒大衣。说实话挺纠结的,大衣没什么,粉色托卡我确实穿着比我自留的丑衣服好看还贵,为什么给姑姑呢,因为我觉得她穿白色更丑,既然给了,我就想让别人也漂漂亮亮的,不愿意给别人塞不适合的衣服,怕别人觉得我在处理破烂。
如果真是不好的衣服,我是直接丢到垃圾桶的。
不能再因为衣服浪费时间和精力了,我应该考虑一下下周工作我需要做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