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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安:以一体履职推进行政检察现代化
2024-01-13 09:58  浏览:649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速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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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体履职推进行政检察现代化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



2023年9月,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左四)到丹江口市检察院调研,了解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情况。

在2023年7月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为推动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明确了路径。湖北省检察机关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以行政检察一体履职推进行政检察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近日,记者专访了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

记者:最高检新一届党组要求坚持“四大检察”基本格局,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行政检察是“四大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您结合推进行政检察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谈谈推进行政检察一体履职的现实意义?

王守安:行政检察担负着“维护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使命,是“检察之治”融入服务“中国之治”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在最高检的正确领导下,行政检察取得了开创性发展,社会知晓度、认可度有了明显提升,但正如应勇检察长所指出的,不敢监督、监督不力仍然是掣肘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行政检察正在打造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新格局,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特殊优势同时意味着更重责任、更高要求。行政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而实践中行政检察面临着队伍整体力量较为薄弱、专业能力跟不上等问题,与高质效履职办案的要求存在差距。比如,当前正探索开展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既涉及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又涉及界限把握问题,复杂程度高、专业性强,实践中有的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进行同级监督时,往往底气不足、硬度不够,导致监督效果不佳。检察一体化反映了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规律,能使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凝聚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实现路径。检察机关应积极适应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理念为先导,以健全完善行政检察一体化机制为抓手,加强组织统筹、聚合办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强化监督合力、增强监督韧性,以行政检察一体履职推进行政检察现代化,助力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一体建设。

记者:据了解,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在推进行政检察一体履职上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王守安:为充分激发一体履职效能,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湖北省检察机关专门出台了《关于强化检察一体化履职全面深化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以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融合履职为基本构造,以检察资源一体化、案件办理一体化、数据共享一体化等为具体形态,努力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行政检察一体化机制。

一是层级贯通上下联动,确保检察权运行高效。“上命下从,上下一体”是纵向一体化的核心要义。我们加强上级院统筹协调和对下指导,根据办案需要统一调配人员,通过专班、联合办案、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整合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质效;要求下级院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根据监督意见的采纳和落实情况,及时提请上级院监督或提请上级院通报被监督对象的上级机关,做实跟进监督、接续监督,确保检察权运行畅通、行使有力。比如,经下级院提请,湖北省检察院就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提出抗诉,法院再审维持原判。我们认为仍符合抗诉条件且具有抗诉必要,遂依法启动跟进监督程序,提请最高检接续抗诉,终获改判。三级检察院接续监督,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案也入选了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二是内部职能充分融合,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横向一体化的关键是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内部循环。我们建立健全业务部门协作配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制度,努力打通法律监督内部堵点,形成法律监督合力。比如,我们在办理一起劳动保障行政争议案件中,刑事检察部门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由行政检察部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民事检察部门支持劳动者起诉,最终促使欠薪单位及时支付被拖欠的工资18万元,三大检察综合履职,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为更好统筹基层办案力量资源,促进融合履职,我们在实行基层院行政检察专人负责制的基础上,鼓励基层院探索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整合,由一个部门或办案组织集中统一行使这两项职能,推动这两项关系紧密的检察职能由“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转变,产生“1+1>2”的聚合效应。

三是完善跨区划协作机制,拓宽行政检察监督路径。一体化履职中的协作配合不仅包括上下级间的纵向协作和检察机关职能部门间的横向协作,还包括跨区域检务协作和跨区域案件集中管辖。跨区域检务协作是检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在办理跨区划案件中,一体履职在协作开展调查核实、合力化解跨区域行政争议、应对行政审判集中管辖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比如,某地检察机关依托跨区划协作机制,接到异地移送的一条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的监督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向当地民政部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民政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并撤销了冒名的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得到了圆满化解。在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中,指定专门检察机关对某一类或几类特殊、重点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也是一体履职的重要表现,能够有效解决多头治理、监督缺位、地方保护等难题。例如,为了排除地方干扰,湖北省检察院将两起土地领域重大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指定正在试点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某检察院异地管辖,并全程跟踪指导,取得了良好效果。

记者:最高检新一届党组从理念、体系、机制、能力四个方面对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了全面部署。面对深化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助力行政检察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湖北省检察机关还将在哪些方面继续努力?

王守安:下一步,湖北省检察机关将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深化行政检察一体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努力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行政检察一体化机制。

一是强化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结合开展的主题教育,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将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运用到推进行政检察一体履职中。坚持系统观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持续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机制上发力,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坚持法治思维,既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和监督办案现状,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机制上着力,又恪守职能边界不代行职责;坚持强基导向,注重发挥一体化履职在破解基层行政检察人员素能有待提升、履职方式不够有力等难题中的突出作用。

二是健全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保障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办案统筹调配机制,探索开展域内“相邻院一体化集中办案”,加强对办案力量的整体统筹;进一步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畅通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持续完善各检察业务部门综合履职、办案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数字检察与行政检察深度融合,加快行政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和应用,赋能一体化履职办案。

三是完善行政检察一体化监督体系。主动适应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分布“倒三角”态势,建立各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又上下一体的工作格局,推进诉讼监督一体化;规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的归口与整合,健全重大线索集中统一研判、多层级同步审查机制,完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一体化;充分发挥基层院的属地优势与上级院的指导作用,充分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体化。

四是落实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保障。健全完善外部衔接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党委政法委、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动合作,促进建立行政检察与法治督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机制。建立符合检察一体化履职工作规律的考核评价体系,合理调整权重,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充分依托最高检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深化检校合作,鼓励产出优质检察理论成果,为破解检察实践难题提供智力支撑。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戴小巍 潘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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